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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管理主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简介
     浏览次数:1812次 更新时间:2019-11-01

            从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制度,使用制度,行政管理等方面出发,涉及农村土地管理的法律主要有《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等,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此外还有大量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作为补充,目前,涵盖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管理、林地林权管理、土地确权、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农村土地开发利用、征地安置补偿等领域的农村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用地实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设置单独的管理制度且流转有严格的限制,集体未利用地的规定较少,农村承包地的主管部门是农业、林业部门,建设用地及农用地转用的主管部门是土地行政部门。农村五类土地中占比较大的是承包地和宅基地,本文侧重对该两类土地管理进行探讨。
           除了法律法规,国家还就农村土地制度及其改革出台了许多的政策,近期值得关注的重大政策有:

          1、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

          2、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3、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对三项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具体要求等进行了规定;

          4、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并就三权分置进行了具体规定。

         这些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新一轮的土地改革已经启动,农村土地管理法治研究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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