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11月至明年3月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包含十项具体专项执行行动的“三晋跨年执行”活动。
活动包括以下十项:一是开展扫黑除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分别按规定终结执行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二是开展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做到财产查控无缺位、无遗漏;三是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涉民生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对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12月31日前涉民生案件执结率和财产到位率达到90%以上;四是开展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有关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务必制定清偿计划,年底前农民工工资拖欠应力争“清零”;五是开展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全面排查本地、本院未结涉金融案件,建立动态台账,有效执结,年度涉金融案件执结率达到90%以上;六是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执行行动,建立和理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罪的工作机制,活动期间,每个法院实施司法拘留案件、移送拒执罪案件、判决、自诉案件办理都要见实;七是开展终本案件财产统查核控、案件恢复和执行案款及时发放专项行动,对所有系统反馈的终本案件财产线索及时作出处理并执行,保证终本案件合格率达到100%;八是开展强制清场、腾房专项执行行动,解决一批因无法清场、腾房导致执行不能的案件,化解一批因拍卖后无法交付房屋而导致的信访案件;九是开展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和财产查控变现处置专项行动,集中筛查在案财产,全部组织评估、拍卖,按期限完成财产处置程序;十是开展“执转破”集中移送专项执行行动,各中级法院辖区在活动期间移送破产审查案件,形成“执转破”常态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