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借钱人不幸身故,借的钱应当由谁来还呢?真是“人死债消”吗?
近期,宫兆明律师团队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个案子。当事人厉先生本着熟识的情谊,为李先生买房凑出162余万元,谁知没过多久,李先生意外身故,而李先生的家人拒绝还钱。好在遇到宫兆明律师团队,在律师专业代理下,帮助厉先生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从左依次为:实习律师蔡涛、实习律师苏彤生、刘鹏伟律师、赵九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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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锦旗故事
锦旗故事
厉先生和李先生的女儿在同一所幼儿园上学,因此双方相互熟识。2022年9月,李先生称家庭买房向厉先生借款162余万元,借期2个月,待老家房子出售后向厉先生还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厉先生处于好心便同意了,随后李先生安排厉先生在多家银行贷款,并承诺承担相应的利息,借款到期后李先生与其妻子(张女士)仅偿还了12万元,不幸的是李先生于2023年3月因病死亡,后期张女士拒绝还款,称李先生借款属于个人行为,与其无关,不再归还。
无奈之下,厉先生联系到我所,选择用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希望得到帮助。宫兆明主任团队律师受案后,充分分析案情,认真研究诉讼策略,采取分工协作的方式予以处理。刘鹏伟律师、蔡涛实习律师分析夫妻共债、继承相关问题,协调法院同案处理,采取保全措施;赵九洲律师、苏彤生实习律师分析借款原因、合同效力、利息损失相关问题,深入研究借贷关系,组织证据。
案件处理过程中,团队律师以张女士为被告,主张该借款为夫妻共债,以李先生女儿、父亲、母亲为被告,主张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力争在一个案件里,既处理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又处理遗产继承法律关系。
最终,在另一当事人起诉本案被告,受案法院在先作出不利判决的情况下,团队律师顶住压力,抓住聊天记录中张女士表达的还款意向,与被告据理力争,向法官阐明事实,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厉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张女士偿还厉先生借款,其余被告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张女士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院,中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至此,该案圆满终结。
为表示感谢,厉先生特意制作两面锦旗,一面送给了主审法官,另一面送给了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表示,感谢客户的信任与肯定,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今后,他们将继续努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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