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高中生正是处于16周岁左右的年纪,处于逐渐形成自我意识和价值观念的时期,处于认识和接触世界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接受法律教育和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时期。
5月21日,我所高级合伙人、工团负责人闫贝洁律师受邀为北京市新英才学校高中部三百余名学生开展主题为《青春与法同行 守法为梦护航》公益普法讲座。弘扬法治精神,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闫贝洁律师
高中生正处在身心成长阶段,心理发展尚不成熟,很容易做出冲动和不理智的行为。在宣讲中,闫贝洁律师通过多个涉及故意伤害、寻恤滋事、诈骗、强奸等案例,详细列举了青少年刑事犯罪的种类、诱因及最后判处的刑罚,以实际案例引导学生明辨是非,避免误入违法犯罪的道路,警示同学们珍惜青春,知法守法。
闫贝洁律师表示,法治已经成为当今维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和个人权益的重要手段,高中生即将或者已经成长为成年人,了解和遵守法律是大家必须掌握的基本素质。同时,她希望除了刑法等惩罚性较强的法律之外,大家还能关注和遵守宪法、民法、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其他法律规定,这些都是与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遵纪守法,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社会和国家负责。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闫贝洁律师表示,今后她将持续参与到此类活动中,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愿每一位青少年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养成良好习惯,青春逐梦,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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