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曾指出,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发扬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7月21日,北京市通州区律师行业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成立大会在通州胜利召开。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郭卫,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张洪亮,区司法局党组书记石建华,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徐志锋,市新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行业新联会会长高警兵,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小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晨,区律师协会会长季宗旗及部分律师行业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和新联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晨同志主持。
会上,与会领导为北京市通州区律师行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揭牌,为北京市通州区律师行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副会长、执行委员和委员代表颁发证书。
其中,我所高级合伙人、主任秦凤伟律师当选联谊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我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罗冬根律师当选联谊会执行委员,我所高级合伙人、监委会主任王荣田律师当选联谊会委员,我所高级合伙人刘亚萍律师、邓楚戎律师、张磊律师当选联谊会委员。
律师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北京市通州区律师行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是区律师行业党委为律师行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搭建的平台载体。
以秦凤伟副会长为代表的圣伟律所党外律师们,定当加强自身建设,肩负职责使命,不负厚望重托。坚定不移跟党走,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团结凝聚增合力,团结凝聚广大党外律师,为建设法治中国作贡献;建设自身强素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服务大局展形象,坚持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在实践中体现北京城市副中心律师的责任和担当,为服务城市副中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智慧和力量。
名词解释
●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外知识分子。主要包括四大群体:
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指受聘于私企和外企,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者。
社会组织从业人员
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士,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者。
自由职业人员
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者。
新媒体从业人员
指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者。
●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是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主组成的具有统战性、联谊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